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情况,交流工作,研究和部署下阶段工作,以及商议其他重要事项。
二、建立沟通协调制度
临床中心应及时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处置工作中的各项事宜。
三、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临床中心应及时向省卫生厅疾控处报告各项业务工作的重大事项,争取省卫生厅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重视。
四、文件管理制度
临床中心下发的各类文件,应及时上报省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并抄送省卫生厅疾控处。